凝聚社会力量 构建立体化大调解网络
发布时间:2017/2/15 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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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化,社会矛盾愈加复杂、敏感、多发,并大量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诉讼已经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防线转变为前沿阵地。然而,诉讼并不是定纷止争的最佳方式,过多的诉讼不但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和紧张,增加了经济生活的市场运行成本,也破坏了道德诚信、自治协商、家庭温情、传统习俗、社会宽容和责任等重要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部分社会矛盾亟需还原到社会范畴内解决,各部门组织共同参与构建立体化大调解网络势在必行。 2月6日上午,按照区委、区委政法委指示精神,和平法院牵头,区综治办、区法制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区数字办、区人社局、区交警大队、区小区办等部门联合召开的和平区诉调对接工作协调会如期举行。这次会议,是对中央政法委和省政法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是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目的在于推动全区上下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趋势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加强法院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好法院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的推动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和平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立足区位特点和审判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创新精神,凝聚社会力量,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协同创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一是搭建平台。在立案综合服务大厅,设置职责分工明确的诉前联调工作室,促进诉调对接资源整合利用。建立院外的诉调对接载体,为群众提供更为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覆盖全区的视频调解网络,群众不出社区就可以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反映诉讼需求。 二是拓展渠道。一方面走出去,全院60名法官与驻区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实现“一对一”法律指导与服务,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请进来,将各类社会资源请进法院,建立和完善综合性的诉前纠纷化解疏导机制和诉讼服务机制。 三是建立机制。根据和平区委政法委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与区属行政机关、驻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 四是规范流程。法院内部立案、诉服、速裁、诉调一体化推进,职责明确,工作规范。立案团队甄别分流,诉讼部门疏导化解,速裁团队速调速决,诉调部门协调督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了“大立案、大调解、大速裁”衔接有序的格局。 2017年,和平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全方位立体式调解网络,做到出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和谐。一是完善驻点调解。在设立鲁园劳动力市场、区交警大队联调工作室的基础上,在劳动局、小区办、医调委设立联调工作室,第一时间解决劳动纠纷、物业纠纷和医患纠纷。二是强化驻院调解。在法院内部设立代表委员调解室、劳模调解室、心理疏导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行政纠纷调解室、行业纠纷调解室、“五老人员”调解室、诚信共赢调解室等八个类型调解室。 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受区委政法委委托,在此次协调会总结发言中对全区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共担责任、共克难题、共创精彩”的工作理念。诉调对接工作是中央决策,是群众需求,是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营商环境建设、社会进步发展的参与团队的共同责任。诉调对接要解决各参与部门认识不足的难题,解决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难题,解决群众奔波诉累的难题,解决类型化纠纷过多的难题。通过全区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共创工作平台,共创有效机制,共创精彩成果,共创诉调对接“和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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