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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6 12:50:39      点击次数:696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1月2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月3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中国法学会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会议一结束,党组书记陈训秋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整改决心、信心。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巡视整改汇报会、与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会等,积极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中国法学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中国法学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提出了206项具体整改措施。

  (三)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力量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解决亲自协调,重要制度制定亲自主持,重点案件和问题线索亲自研究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对持续抓好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责任,履行职责,具体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四)加强跟踪问责,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建立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督办制度,与纪检监察组建立联络机制,采取“周督月报”,以台账形式统计汇总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指导。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强化巡视整改问责问效,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整改任务进行分类处理,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重点攻坚,限期整改;对长期推进解决的,要求限期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持续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拿出“当下改”举措和完善“长久立”机制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又着力从制度上找漏洞,在补短板、强弱项上狠下功夫,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扩大、提升整改成果。

  截至9月底,《党组巡视整改清单》118项整改措施中,108项已经完成,10项正在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二、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决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

  中国法学会党组逐一对照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全面进行整改。

  (一)着力解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修订《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计划安排全年集体学习研讨6次,每次2名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3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学习体会,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4月2日、5月29日、7月10日、7月29日、8月27日、9月11日,分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等为主题进行学习,党组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0年截至9月底,党组共36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组会议11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通知》,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加大法学会系统学习培训力度。邀请有关同志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研究会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举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正在抓紧筹备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研究会工作会议、地方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中国法学会机关干部培训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会议和培训主要内容。

  筹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引领新时代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

  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中国法学》刊发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贺信,刊发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系列文章。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和发展脉络”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已形成重要研究成果。制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其理论创新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学研究。

  (二)着力解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研究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推动研究会党组织履行好政治领导、廉洁自律等职责。完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完成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政审工作。

  (三)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的问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设计论坛主题以及各研究会年会主题,筹办“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制定第十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选题指引,阶段性筹备工作已完成。发布《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将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选题重点。筹备“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首要评选标准。

  围绕依法防控疫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设立19项重点委托课题,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编写出版《依法抗疫——新冠肺炎法律热点160问》,社会反响良好;采编系列《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研究动态》。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法律法规咨询、论证等工作,精心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截至9月底已完成24项专家咨询报告。受有关部门委托,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课题研究、食品安全法相关课题研究、“法治毕节”创建中期评估等工作。积极参与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制作的5期系列节目“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已陆续播出。组织专家学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法学》、人民网等发表一系列宣传、阐释民法典的文章。

  制定《落实中央精神的重点委托课题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课题立项管理,明确所有招标课题、委托课题立项均由党组会议决定。积极推进招标课题实施方式改革创新,紧盯课题立项、评审等关键环节,明确规定招标课题实行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以研究成果申请,对优秀的给予课题立项,特别优秀的给予经费支持。督促未结项课题提交研究成果。

  逐步建立完善党内法规、食品安全法治、互联网法治专家库,积极推进申报高端智库,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根据需求组织行政法、商法、社会法、环境资源法、卫生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研究会,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有关专家学者开展研究。

  (四)着力解决“推进法学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印发《关于抓紧出台改革方案并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已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对省级法学会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进一步作出部署,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法学会作为法学、法治类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明确各省(区、市)法学会按照《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明确省、市级法学会作为法学、法治类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承担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

  (五)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2019年2月28日,印发《中国法学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规定33条党组主体责任、16条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10条党组其他成员责任。2020年5月,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现行党内法规,修订《中国法学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其他成员责任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中国法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责任情况,作为年度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提任1名机关纪委书记,增补1名机关纪委委员,将2名同志调入纪委办公室工作。建立与纪检监察组重大情况通报、每周碰头会、每季度问题线索排查、每半年定期会商会等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工作。

  (六)着力解决“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健全,防范廉洁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制定《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年度招标工作流程》《课题立项评审、结项鉴定专家评分指引》以及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评选规则,从制度设计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制定《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工作人员纪律》《“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工作人员纪律》,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

  修订印发《中国法学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全面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印发《中国法学会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召开会议厉行节约、规范简朴,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做好2020年度会议执行和经费使用工作。

  (七)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制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和活动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着眼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合并开会、套开会议”要求,2019年会议数量较2018年压缩40%以上。制定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会议计划,会议数量将比2019年减少30.8%。

  细化“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选办法,严格征文评选程序,提前寄送评审专家审读,充分保证现场评审时间,提高征文评选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党组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党组成员必须带队到高校调研,结合学会工作要点和研究会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听取研究会代表和法学院校师生的意见。党组成员到地方出席活动时,应到当地高校调研,获取一手资料。2019年9月以来,党组同志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等调研。

  (八)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印发《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意见》。2019年共召开党组会议53次,2020年截至9月底召开党组会议43次,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印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大力践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2019年9月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3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内民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做到不漏项、不违规。党组书记带头严守纪律,不在会上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机构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

  做好轮岗交流、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等工作。为机关、直属单位2个部门配备正职,着力解决“一把手”长期空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20年截至9月底,已轮岗交流干部29名,其中正局级5名、副局级5名、处级19名。

  (十)着力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和巡视反馈意见,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摸清情况,查找分析问题,形成具体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结合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特点,进一步细化加强研究会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研究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听取机关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专题汇报,机关党委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报送《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定期组织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2020年截至9月底,机关党委共召开15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2020年1月3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党组同志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切实履行职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期换届,2020年9月底,14个已到期的党支部(党委)已全部完成换届;建立“党员之家”微信群。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报告》。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对在主题教育中尚未落实到位的环节进行补课,党组成员均已在分管部门讲党课。

  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中国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决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未达到“好”等次的,其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列入《2020年中国法学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担当。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升研究会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和政治引领。加强对各研究会党组织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研究会党组织按时换届。把卫生法学会党支部作为创建“四强”党支部试点单位,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十一)着力解决“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中国法学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努力进行全面整改。成立中国法学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带头落实整改,履行好领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党组成员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深入分管部门,一起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落实巡视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2020年3月27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相互之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按照巡视整改清单明确的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工会、团总支的指导,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机关工会通过加强组织建设、调研职工需求、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努力把机关工会建成“职工之家”。团总支通过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干部兴趣小组等形式,切实做好青年工作,更好服务、团结、凝聚广大青年。2020年4月28日,团总支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党组书记和党组分管同志出席会议并与青年干部深入交流。

  已与人民网、中国长安网、法制网等中央媒体和政法类网站建立联系,加强网络宣传和新媒体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十二)着力解决“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全面梳理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紧盯课题研究、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认真排查廉洁风险点,完成法学会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的建档工作。制定《中国法学会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国法学会党组巡视组工作规则》,规范内部巡视工作。

  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综合起来进行研判,明确整改单位与责任人,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好巡视和审计整改为契机,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法学会全面从严治党和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切实履职尽责,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做好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肩负起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三是切实深化改革,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学会组织。着力增强“三性”、去除“四化”,不断完善法学会领导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加强各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法学会特点和规律的科学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法学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法学会党的建设质量。

  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推动干部多岗位交流,加强法学会工作力量。

  六是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推进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聚焦问题、定期梳理、持续发力,对正在推进的巡视整改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对已经整改完成并形成制度的,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2128210;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机关纪委(邮政编码:100081);电子邮箱:jgjw@chinalaw.org.cn。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