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7/14 15: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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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深化重要领域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政治决策,确立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改革目标。这既是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基础。机构编制工作要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着力破除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为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作出贡献。 二、全面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职责使命。研究改革方案,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都要推动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第一,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根据地时期开始,机构编制工作就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应该由党中央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机构编制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联系紧密,应该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 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我们对中央编委领导体制进行调整优化,明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同时,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有利于更好落实党管干部、管机构编制原则,有利于更好统筹干部、机构编制资源。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多做谋民利、解民忧、得民心之事。 现在,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背后都同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需要在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方面下功夫。要善于从企业、群众、基层中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和突破口,着力破解影响人民利益的难题。要聚焦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找准切入点,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研究和改革力度,助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这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个原则不仅是设计体系的原则,也是推进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原则。优化就是机构职能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贯彻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要求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关键。在改职责上,不光是改头换面,还要脱胎换骨,解决多头分散、条块分割问题,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注重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只要这个目标达到了,该精简的就精筒,该加强的就加强。 第四,坚持把机构改革作为重点。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先后进行了7次集中的机构改革,每次改革都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不断 进行改革。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中央层面改革任务总体完成,新组建部门和职责调整变化较大部门的“三定”规定都已印发,各部门相关机构、职能、编制和人员的转隶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我们加大内设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有效促进了“化学融合”。地方层面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省级层面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总的看,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各方面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推进稳妥、成效显著。下一步,要着力巩固深化中央层面机构改革成果,如期完成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同时要做好评估验收和总结工作。 这里,我强调一下部门“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定”规定是党内法规,对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改革,对“三定”规定的效力层级作了进一 步提升,对体例进行了相应完善,新组建和职责变化较大的部门都重新做了“三定”规定。部门履行职责要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不能越位、缺位、错位。部门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要按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不能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配干部。要通过履行“三定”规定,促进各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优化协同高效。各部门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吃透把牢党中央精神,不得随意解读,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出现违反“三定”规定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这次机构改革,我们对机构编制把得是紧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机构编制都把得比较紧。今后还要继续从严从紧掌握。当然,形势任务在不断变化,需要根据新情况适时对部门职责和机构人员配置进行调整,但调整也要按规矩来办。对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要调整完善的,可以由部门提出来,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第五,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机构职能体系的集中调整,但日常管理工作也很重要。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各方面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仍然很强烈。要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把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严控总量。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要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要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更加注重制度化建设,及时把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巩固好控编工作成果。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随着机构改革逐步到位,也为推进这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总的要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要加大创新挖潜力度,想方设法打破层级领域壁垒,优化编制资源结构,提高使用效率。特别是对一些用编大户,要重点分析,研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挖潜办法。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六,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能仅凭经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法规建设。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既不能因为各家都提要求需要,就没完没了往外批,也不能因为总量要控制,该办的事情也不办。要有一套办法、制度、规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近年来,一些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等方式干预下级地方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我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过,除了党中央授权的,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要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除涉及条条干预条款。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上进人收尾阶段,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要总结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把改革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梳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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